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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艺术与考古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8 14:35 访问次数:

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是切实提高积极分子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把好“入口关”,筑牢“蓄水池”,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浙大城市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一、培训对象

艺术与考古学院未参加过集中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参加培训但未获得结业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安排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日期

时间

地点

培训安排

主讲人

415

(周一)

7:20-8:00

图信广场

“国安有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升旗仪式

/

59

(周四)

12:00-13:30

城翼年华主题展馆

第八期“百强路上的城院足迹”

主题展

/

510

(周五)

18:30-20:00

文三303

入党流程解读

程志强

5月10日(周五)

20:00-21:30

文三30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

程志强

511

(周六)

13:30-17:00

待定

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

5月19日(周日)前

培训期间

专题学习

品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书籍


5月19日(周日)前

培训期间

专题学习

观看红色电影,汲取奋斗力量

/

5月19日(周日)前

培训期间

专题学习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

 

三、培训要求

1、培训期间,入党积极分子要端正培训态度,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学习,学员应在5月19日前完成所有实践和学习任务。

2、学员应完成一次专题学习,自选一场红色电影进行观影,在5月19日前提交一篇500字左右的红色电影观后感。

4、学员自行下载“学习强国”app,完成注册并进行学习,5月19日前达到相应分数(300分)。

5、学工办统一下发习近平总书记系列书籍和党员学习笔记本,学员可以自学或小组研讨的方式学习,并做好读书笔记。

四、培训纪律

(一)讲座报告类培训全体学员提前15分钟进场完毕,进退场需扫码登记作为签到依据。

(二)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请假制度,主题实践和专题学习应在规定实践内完成实践和学习任务。

有以下行为的,取消本次培训班培训资格:

1.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一次及以上;

2.违反培训课堂纪律两次及以上,如上课讲话、玩手机、带吃食物、仪容不整等违反培训纪律的言行;

3.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

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须提前一天向培训班负责人请假,负责人统一报送学院学工办,事后补假无效。

(三)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由浙大城市学院党校发给结业证书,未获结业证书者原则上不予发展。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程志强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780。

 

 

 

中共浙大城市学院艺术与考古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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