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校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引导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决定举办艺术与考古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艺术与考古学院各党支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全体发展对象和需参加培训的预备党员。
二、培训安排
级别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培训安排 | 主讲人 |
校 级 课 程 | 5月19日 (周日) | 8:45—10:45 | 图信报告厅 | 党校开班典礼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航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专题报告 | 专家 |
10:55-11:55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 | 专家 | |||
5月19日 (周日) | 13:30-15:00 | 党章学习 | 专家 | ||
15:10-16:40 | “传承红色基因 勇担时代使命” 红色家书诵读现场展演活动 | 城音主持团 | |||
院 级 课 程 | 4月27日(周六) | 13:30-16:00 | 理四117 (城翼年华活动中心) | 迎五四 话青春 共成长 青联委员进校园 | 浙江省青联委员 |
5月11日 (周六) | 13:30-17:00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润路1号 | 参观杭州国家版本馆 | / | |
5月14日 (周二) | 18:30-20:00 | 文三303 | “品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书籍” 悦读沙龙 | / | |
5月17日(周五)前 | 培训期间 | 具体安排 另行通知 | 优秀共产党员访谈及撰写报告 | / | |
5月17日(周五)前 | 培训期间 | 具体安排 另行通知 |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立足新时代 争做新青年”微作品征集 |
级别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培训安排 | 主讲人 |
校 级 课 程 | 5月19日 (周日) | 8:45—10:45 | 图信报告厅 | 党校开班典礼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航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专题报告 | 专家 |
10:55-11:55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 | 专家 | |||
5月19日 (周日) | 13:30-15:00 | 党章学习 | 专家 | ||
15:15-16:40 | 文三102 | 青马学员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分享 | 青马学员 | ||
院 级 课 程 | 4月27日(周六) | 13:30-16:00 | 理四117 (城翼年华活动中心) | 迎五四 话青春 共成长 青联委员进校园 | 浙江省青联委员 |
5月11日 (周六) | 13:30-17:00 | 待定 | 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 / | |
5月14日 (周二) | 18:30-20:00 | 文三303 | “品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书籍” 悦读沙龙 | / | |
5月17日(周五)前 | 培训期间 | 具体安排 另行通知 |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立足新时代 争做新青年”微作品征集 | ||
培训期间 | 具体安排 另行通知 | 具体安排 另行通知 | 主题党日活动 | / |
三、培训纪律
(一)讲座报告类培训全体学员提前15分钟进场完毕,进退场需扫码登记作为签到依据。
(二)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请假制度,有以下行为的,取消本次培训班培训资格:
1.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一次及以上;
2.违反培训课堂纪律两次及以上,如上课讲话、玩手机、带吃食物、仪容不整等违反培训纪律的言行;
3.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
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须提前一天向培训班负责人请假,负责人统一报送学院学工办,事后补假无效。请假条见附件。
(三)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由浙大城市学院党校发给结业证书,未获结业证书者原则上不予发展和转正。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程志强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780。
中共浙大城市学院艺术与考古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