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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校设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3 17:44 访问次数:

各班级、各位同学:

2022-2023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进行评审。本次评奖评优工作将采用线上评定和线下评定同步开展的方式,采用线上评定的奖项包括学业优秀奖学金、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团队奖及个人奖)、学术研究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个人奖)、创业奖学金、专业精英荣誉称号、三好学生。线下评定的奖项包括实践教育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团队奖)、外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对外交流奖学金。学生可通过PC端打开链接:https://cjgl.hzcu.edu.cn/,通过学号、统一认证密码进入浙大城市学院场景管理后台,参与评奖评优(操作手册见附件)。特别提醒因线上申请基本因线上申请基本条件规则(体测要求)不同,今年20级、21级申报时选择奖项名称,如“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22级申请奖项时需选择年级对应奖项“2022级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团队奖不区分年级)。

现将评定办法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各类个人奖学金及荣誉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是当学年城市学院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上进,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内所获得学分不少于规定的学分(学分的规定参照《浙大城市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其中,课程修读进度要求,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20级、21级22级基础素质分需满足70%;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20级、21级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2022级学生起,体质健康测试标准评定成绩达到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级。其中免测具有评奖资格,其他无成绩、成绩不合格学生无参评资格。

(二)凡当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和荣誉评奖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2.无故拖欠学费的;

3.宿舍内表现测评不合格的;

二、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

20级、21级22级学生分别按照对应年级《学生手册》标准评审,具体如下

1.学业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依据学校学分制实施条例规定的平均学分绩点衡量学生的学业成绩。学业优秀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评定比例和奖励金额为:

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奖励金额为3500

学业优秀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7%,奖励金额为2000

学业优秀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5%,奖励金额为1000

20级、21级22级学生的学业优秀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兼得荣誉、不兼得奖金。

此奖项无需个人申请,学院会依据学业成绩和评奖条件自动评定

2.创新创业类奖学金

1)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做出成绩,在基层学生组织(含班级、团支部)、学院级学生组织和分院(部门)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期一学期以上的学生干部学院共44名额。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元。

评选方式:采用线下认定的形式,每班成立奖学金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组成详见附件1《奖学金考核小组成员名单》,符合条件同学填写附件2《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申请表》,由班级奖学金考核小组评选推荐最多3-4位候选人,填写附件3《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汇总表》,并将候选人排序;院级学生组织(党家、团委、学生会)各推荐3-4位候选人,院级学生组织成员若在班级中同时担任职位,可同时参与班级评选推荐。党家、20级、22级各班班长于10月9日前将附件1-3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hengzq@hzcu.edu.cn团委、学生会、21级各班班长于10月9日前将附件1-3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iulu@hzcu.edu.cn,邮件主题应为专业班级+社会工作奖学金命名(如环境设计2003班社会工作奖学金材料),纸质版交到文三317刘老师处

2)实践教育优秀奖学金

奖励在实践教育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者,学院共25个名额。

评选方式:采用线下认定的形式,20级、21级需提交当学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参加社会实践(包含寒暑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各类就业见习)、在实践中担任职务的相关证明,若所参加项目若得相关奖项需提交获奖证明。申请者需填写附件4《实践教育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实践教育奖学金汇总表》,于10月8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发到liulu@hzcu.edu.cn邮件主题应为专业班级+实践教育奖学金命名(如环境设计2003班实践教育奖学金材料),纸质版交到文三317刘老师处。22级将根据上一学年暑期社会实践指导老师推荐评选。

3)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各类学科竞赛(竞赛种类和级别主要依据教务处公布的年度学校学科竞赛赛项)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个人或团队,分一等、二等两个等级,根据获奖证书认定。具体条件如下:

①一等奖个人奖励金额 1500 元,团队奖励 3000 元,必须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学校公布的 A 类或 B 类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

②二等奖个人奖励金额 800 元,团队奖励 1500 元,必须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

获学校公布的 C 类学科竞赛一、二等奖,或校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各类学科竞赛的竞赛种类和级别主要依据教务处公布的年度学校学科竞赛赛项。

教务处关于公布2023年浙大城市学院学科竞赛赛项的通知

http://zuccjwb.zucc.edu.cn/index.php?c=main&a=detail&id=5638

教务处关于公布2022年浙大城市学院学科竞赛赛项的通知

http://zuccjwb.zucc.edu.cn/index.php?c=main&a=detail&id=5147

特别注意:

第一, 已获得获奖证书,证书落款日期在应为当学年内(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第二,20级应届毕业生在当学年获奖,但证书未发放的,由学院统一到教务部开具证明,学院将证明与申请表一并交学生工作部综合办。

第三,20级、21级、22级根据竞赛种类(A/B/C类/校级)+获奖等级确定一等/二等,如部分奖项在学科竞赛赛项中公布的等级为国家级,学生只参加了该竞赛的省级竞赛,可参照19级管理办法确定获奖等级。

第四,学科竞赛团队奖申请:跨学院的团队由竞赛承办学院的团队学生统一申请,其他学院学生不再另行申请。同一学院学生参加的竞赛,则由获奖证书第一位的团队成员统一申请,并在系统中选择其他参赛成员,学院将核查团队其他成员学生的评奖资格

跨年级的团队,根据学生团队申请人适用的办法进行审核。有19级的团队,可由其他年级团队学生线上评定。22级的团队,需单独核查学生体测成绩是否达到良好级以上。

参赛团队成员相同视为同一个团队,奖项就高评选。

评选方式:线上评定,学科竞赛获奖结果名单汇总已导入线上系统,学科竞赛获奖同学请于10月8日前进入系统进行申请,如遇未入系统的情况,请联系年级辅导员核查获奖证书后上报学工部

4)学术研究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分一等、二等两个等级。

①一等奖奖励金额 1500元/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所写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SSCIAHCIIMCPCI-SCPCI-SSH收录或在权威期刊、一级期刊、核心期刊(刊物级别以学校现行期刊目录为准,由学生工作部认定,下同)上发表,并以浙大城市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②二等奖奖励金额 800元/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所写论文(第二作者,论文的第一作者是本校教师)被 SCIEISSCIAHCIIMCPCI-SCPCI-SSH 收录或在权威期刊、一级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以浙大城市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在国内外其它公开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并以浙大城市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特别注意:

第一,必须已公开发表,仅有录用证明或为内刊不可评。

第二,期刊发表时间需在评奖当学年内(毕业生可放宽至评奖工

作期内)。

第三,核心期刊参见浙大城市学院期刊目录(2023年版)

http://kyc.zucc.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74&id=4926

第四,被SCI、EI等数据库收录的,应提交收录证明(收录证明检索方法:图书馆-机构知识库-搜索,网址https://ir.hzcu.edu.cn/Home);在刊物上发表,应提交刊物封面、目录及文章所在页面复印件,封面上有明确的刊物名称、刊号、第几期等信息。

第五,一个学生获得多项学术研究成果的按照最高奖励级别评定。

评选方式:线上评定,符合条件同学请于10月8日前进入系统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                                                                         

5)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或团体,分为一等、二等共两个等级。

①一等奖奖励金额 1500 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作为第一专利人申请到国家发明专利;

作为第一专利人申请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作为第一专利人申请到国家外观设计专利;

作为第一著作人申请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为主要软件开发者,以浙大城市学院名义申请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科技创新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省、部级一、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

②二等奖奖励金额 800 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或市级二、三等奖;

科研成果获得学校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科研训练活动,成果经评审获得较高评价。

一个学生或团体获得多项科技创新成果的按照最高奖励级别评定。

评选方式:线上评定,符合条件同学请于10月8日前进入系统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

6)文体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文体类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或团体,分一等、二等两个等级,根据获奖证书认定。

① 一等奖奖励金额 800 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国际级、国家级或省级(含浙江大学)文体类比赛三等奖以上;

获市级文体类比赛一等奖。

② 二等奖奖励金额 400 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市级文体类比赛二、三等奖;

获校级文体类比赛一等奖

学院只评个人文体竞赛奖。以浙大城市学院名义组织出去的团体赛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评审并导入系统。申请个人文体优秀奖学金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评选方式:线上评定,符合条件同学请于10月8日前进入系统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应获奖证明

7)创业奖学金

用于奖励和支持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在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校在校学生个人或团体,个人奖励金额为 800 元,团体奖励金额为 1500 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开展创业经营活动,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当学年完成企业注册并正式运营的个人或团体;

参加市级以上创业类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团体;

参加校级(含浙江大学)以上创业类竞赛获得一等奖以上的个人或团体。

同一个人或团体因同一竞赛既申请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又申请创业奖学金,且符合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统一按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评定。

在校期间,同一个人或团体因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创业奖学金。

评选方式:线上评定,符合条件同学请于10月8日前进入系统进行申请,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且申请人必须为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

三、荣誉称号

1.专业精英荣誉称号

专业精英是学校为表彰学习成绩优异且在学校学风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的学生的荣誉称号,每个专业设一名。参评者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当学年基础素质分值排序列班级25%;

2)当学年学业成绩排序为年级专业前10%;

3)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

评选方式:线上评定符合条件同学请于10月8日前进入系统进行申请。

2.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三好学生称号授予当学年表现优秀、全面发展的学生。参评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当学年基础素质分值排序列班级 25%;

2)当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3)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或学业成绩排名列年级专业前40%且同时获得两项以上创新创业类奖学金或对外交流奖学金。

评选方式:线上评定符合条件同学请于10月8日前进入系统进行申请。

3.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当学年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学院共23个名额。参评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且富有成效,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

2)当学年基础素质分值排序列班级25%;

3)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4)获得一项以上校设奖学金(优秀团队奖除外)。

评选方式:线下评定,符合条件同学填写附件6《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由班级奖学金考核小组评选推荐2-3位候选人,填写附件7《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汇总表》,并将候选人排序;院级学生组织(党家、团委、学生会)各推荐2-3位候选人院级学生组织成员若在班级中同时担任职位,可同时参与班级评选推荐。党家、20级、22级各班班长于10月9日前将附件6-7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hengzq@hzcu.edu.cn团委、学生会、21级各班班长于10月9日前将附件附件6-7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iulu@hzcu.edu.cn,邮件主题应为专业班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命名(如环境设计2003班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材料)纸质版交到文三317刘老师处


附件1奖学金考核小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2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4实践教育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实践教育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6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附件7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汇总表 .xls

附件8学生操作手册.docx








艺术与考古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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